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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游戏厅大门向谁开

2000-05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今年以来媒体连续曝光的几件事,如河南洛阳三少年仅因欠2.5元而遭游戏厅老板杀害等,将未成年人“无限制”进入电子游戏厅引发恶性事件问题突出地置于社会公众面前。许多家长、老师和人大代表强烈呼吁,要从根本上治理电子游戏场所。

许多家长、老师和青少年工作者都认为,作为娱乐业的一个部分,电子游戏厅及同类经营项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。它的服务对象主要应是成年人而不是未成年人。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较差,长时间不间断地玩电子游戏,处于高度兴奋与紧张状态,再加上游戏厅通风及灯光不合规定,对身心健康十分不利。

实际上,在电子游戏一类经营项目兴起之初,国家有关部门就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台球、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管理的通知》,规定了电子游戏场所不得设置在中小学校门前二百米半径内,并规定对利用台球、电子游戏进行赌博活动或唆使引诱中小学生从事赌博活动的经营者,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从重惩处。

然而,这些规定在实际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。在一些偏远地方,甚至把赌场开到离学校100米之内,有的与学校只一墙之隔。更不容忽视的是,近几年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情况下,许多网吧实际上也成了另一种形式的“游戏厅”。

业内人士认为,对于电子游戏产业不能一有问题就把整个行业全部否定,但当前最关键的还在于立法和管理要跟上。

(《瞭望》第19期程青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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